今天看了下新闻,看到报道说,东海共识在日本大遭抱怨,日本网民骂日本政府卖国,日右翼政客竟将其比作明治时代的对外不平等条约。
呀嘞呀嘞,我果然是属于中国极左分子,愤得比较厉害的愤青,差不多等同日本的右翼分子了。看到东海共同开发共识,自认为是个很亲D亲ZF的红卫青年的我也很愤慨地使用了“丧权辱国”“清政府再世”等字样,也是第一时间想到了中国历史上被迫与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尤其是袁世凯签的《二十一条》,袁世凯为了当皇帝,签订卖国条约和日本共同开采矿产。
TNND(第一次公开说粗话,orz),某些日本人就只会喧嚣,当年中国--威--胁--论貌似就是他们开始鼓吹的,当年经济危机,一直在哭穷,实际牢牢站稳世界经济第二强国地位,这次得了便宜还不卖乖,到底是谁吃亏呀!!!看看究竟是谁让步比较大。
上述图是日本方面公布的东海配图,中国划定的边界线是按照大陆架,是国际上有法可依的。日本所谓的中间线按照日本所谓的尖阁列岛和冲绳划分的,而这两个岛屿群根本就不是日本的领土,都是被日本非法占领的。
尖阁列岛就是我们的钓鱼岛,日本就是因为有石油可图所以才一直死霸着钓鱼岛;冲绳就是古时候的琉球王国,一个独立的国家,曾经中国的附属国,被日本非法侵略殖民长达130多年了。二战结束后,日本战败,按照条约,这两个岛屿群都是必须归还中国的。可惜被美帝国主义插上一脚,所以,琉球变成了冲绳,钓鱼岛目前被日本“防卫”着。
冲绳回归是不指望,但钓鱼岛的的确确是我们的,日本的中间线是无理的,既然我们坚持公理在我们这边,按照中国的大陆架划分海域,东海的气油田日本一个都不能捞到,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向日本妥协,为什么要和日本分享半个东海呢呢?!东海四个油气田都是用西湖美景命名的。。。
再退一步,好吧,既然共同开发,“断桥”、“龙井”、“天外天”这三个气田是在中间线上,那为什么就算按照日本中间线划线完全属于中国主权的“春晓”为什么也要让日本参与进来呢?
“春晓油气田完全在中国的主权权利范围内,与共同开发无关。”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国人果然爱面子。春晓是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建立起来的,建立的时候,日本海上自卫队的飞机天天在上空盘旋监视干扰,建成了,然后招呼日本人过来:“来,大家一起分吧!”
东海这么共同开发下去,下面估计是西沙、南沙群岛,我们一直说南沙群岛、西沙群岛是我们的,可是呢,事实上只有9个岛屿在我们手中,其他的全都被南亚那些小国占领了,诸如越南、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接下来估计也要跟我们谈共同开发了。我们真是好慷慨呀,把家产散尽,为了实现全球的共产主义!!!
好吧,我承认,我还是很狭隘,我可以接受学习日本文化,但还没到可以能接受日本和中国的任何领土、领海、领空有任何瓜葛的地步。然后,再承认,我是被“主权高于人权”严重洗脑了:不是我们的土地,我们一寸也不要,是我们的,一寸也不能丢!
网上有个人翻译了些日本网民的评论,然后感慨总结道——
1.两国政府都是卖国的
2.两国人民都是爱国的
3.两国人民是不会友好的
不禁哑然失笑,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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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为转载:
冲绳即古时的琉球王国,清光绪年间被日本侵略占领,当时琉球国王曾秘密派员赴北京求援,清政府也以“灭藩属”向日本提出抗议。作为琉球的宗主国,清政府虽然腐败软弱,无力出兵,但却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吞并。日本一再企图跟清政府签订划分琉球的条约,也都没有得逞。此后历届中国政府也都没有与日本签署过有关琉球的条约。1945年,日本二战失败投降,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据此日本必须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其中理所应当包括琉球。但战后琉球被美军“托管”了起来,1970年美国又将琉球的“施政权”私自转给日本,使日本再度窃据琉球。尽管如此,美国也自知理亏,因此宣称转移的是“施政权”,从而回避了主权问题。时至今日,日本占据琉球依然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基础,既不能由武力攫取而获得琉球的主权,也不能由美国的私相授受而获得琉球的主权,更不用说依《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日本也早已不能继续霸占琉球了。既然日本不拥有琉球主权,那么以琉球为基点来划分中日两国的海域从根本上说就是非法的,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更谈不上什么“中间线”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解决琉球问题之前,东海问题根本就是一个假问题。
(哲学上说假问题是没有讨论的必要的,我们为什么要和他们谈)